鉴于欧洲联盟 (以下称「欧盟」) 新颁布之个人资料保护规则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称「GDPR」),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公司」) 发布此GDPR私隐政策声明。
如您符合以下所述,GDPR私隐政策声明将适用于您,并补充本公司之证券 / 期货 / 期权交易帐户条款及条件之《戊部- 有关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附注》(「私隐条例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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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及联名账户持有人适用) 您现正居于任何欧盟成员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或挪威境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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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账户持有人适用) 您曾经提供任何现正居于任何欧盟成员国家、冰岛、列支敦士登或挪威境内的人士的个人资料。
本GDPR私隐政策声明,连同私隐条例附注,载明本公司从您搜集之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使用的目的及本公司现有的个人资料保障措施、您就您的个人资料的权利、您的个人资料会向谁提供、以及如何提出投诉。在适用时,如本GDPR私隐政策声明与私隐条例附注有歧异,概以本GDPR私隐政策声明为准。
本公司搜集之个人资料
本公司可能随时搜集下方列出的您的部分或全部个人资料,不论您身处欧盟,或非欧盟区,亦或透过自动、半自动或手动的方式搜集您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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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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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地址 / 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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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证明文件号码 及/或 护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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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电话 (包括但不限于住家电话、行 动电话、公司电话及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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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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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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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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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您的职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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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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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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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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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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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及家庭信息(若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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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审查(若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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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用以左证上述数据的文件或其 复印件 (若有需要)
除此之外,本公司亦可能在您与本公司的合约关系续存期间收集、制作或汇编您的个人资料,例如本公司可能监控或纪录本公司与您的通话纪录,以
防本公司需要检视是否正确执行了客户的指示、解决疑问或问题以符监管目的,以说明提高本公司的服务质量,并说明检测或防止欺诈行为。为了员 工培训之目的,对话也可能受到监控。
为保障本公司客户,访客和员工的安全,本公司在其营运场所装有监视录像设备。
资料搜集之用途
除以上所述之用途,本公司将以私隐条例附注所述明之用途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您就您的个人资料的权利
根据GDPR,除私隐条例附注所述明的权利外,您会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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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权 – 根据GDPR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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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权 – 根据GDPR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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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权 – 根据GDPR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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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权 – 根据GDPR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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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处理权 – 根据GDPR第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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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可移植性权利 – 根据GDPR第20条。
您有权利根据您个人的特殊情况,在符合GDPR第6条第1项第e款(数据处理系为符合公共利益)及第6条第1项第f款(数据处理依据平衡利益)相关规定下,随时拒绝本公司处理您个人资料。这亦适用于根据 GDPR第4条第4项规定所执行的搜集、利用、处理(profiling)。您的反对可能代表本公司不能再向您提供服务。
您有权利要求查阅和更正个人资料。如您相信本公司持有的任何与您相关的资料有误或并不完整,本公司将致力尽快将其更新或更正,除非本公司有任何有效的理由拒绝您的要求,并妥为通知您。您的个人资料储存于本公司的时间不会长于维持您的帐户或遵从法律或规则要求所需要的时间。
您的个人资料会向谁提供
根据私隐条例附注第3段,本公司可能向任何于该处述明的任何人士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不论其处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如您身处于欧洲经济区,您的个人资料可能会提供予处于欧洲经济区外的国家,此等国家可能未能提供与欧洲经济区国家类似或充分水平的保障。本公司只会按照适用的法律及规则, 包括当本公司有需要于履行本公司与您的合约义务时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予该等国家。本公司将采取所有合理所需的步骤确保按照本GDPR私隐政策声明及私隐条例附注安全处理任何个人资料。
此GDPR私隐政策声明及/或私隐条例附注若因社会环境及相关法律与规则变迁而修改,本公司将尽速更新,并透过公司网页公告。本GDPR私隐政策声明于2019年11月修订。
如中、英文版本有不同诠释,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若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或数据保护专员(DPO):
元大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
电话:(852) 3555 7888
电邮: HK.Services.brk@yuan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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